最高奖补2000万元济南真金白银支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从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济南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济南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0万元。 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八类项目可获资金支持 “《实施细则》涉及的奖补资金,是市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全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智造济南”建设的资金。”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网络处处长李瑛介绍,根据《实施细则》奖补标准,济南市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企业内网改造、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5G+工业互联网”建设、工业互联网研发能力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业互联网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给予资助。 据悉,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2000万元;对新认定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企业内网改造标杆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2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300万元。对获批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单位,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市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 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建设总投入的30%予以资助,分别最高资助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相关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分别最高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含应用体验推广中心)分别给予实际投资额30%、20%、10%的财政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 对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一事一议。 上述项目采用资金奖补、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扶持。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年支持总额以年度财政预算数为限,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政策。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停止申报资格并处罚 记者获悉,工业互联网项目如果想要申报奖补资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申报主体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企业信用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象不得申报;申报奖补资金的项目和单位还应当符合当年申报通知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奖补资金需要经过企业申请、材料审核、资金拨付等多个环节。首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发布年度奖补申报通知,明确项目申报具体条件和要求。企业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次,在材料审核环节,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出具审核意见,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工业互联网和财务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核定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投资金额。 最后,在资金拨付环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研究确定拟给予奖补的企业名单及奖补金额,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奖补资金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的奖补资金意见安排资金,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区县下达奖补资金。区县财政局收到奖补资金后按规定期限及时拨付至企业。 此外,根据《实施细则》,申报企业对其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对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以及项目实施进度、实施效果承担直接主体责任。 获得《济南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奖补资金的企业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行为,停止其奖补资金申报资格,并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