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检讨书反复报告
根据初步数据,2024年前两个月社会融资规模的增量总计达到8.06万亿元,比上一年同期减少了1.1万亿元。具体来说,对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贷款增加了5.82万亿元,较上一年度少增长9324亿元;而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则增长了980亿元,较去年多增加801亿元;委托融资减少530亿,相比之下是1037亿的减少;信托业务增加1303亿,较去年多增长1299亿;银行承兑汇票未贴现部分增加1948亿,但与去年相比仅有946亿的增长;企业债券净融资为6592亿,与去年的情况相比多发行了1293亿,而政府债券净融资8958亿,比去年的数额少3320亿。另外,不包括股票在内非金融企业境内的其他资金来源共计536億元,比上一年度减少999億。
注释: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指的是在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系统获得资金总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释二:自2023年1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将消费金融公司、理财产品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三类非存款性银行业机构纳入统计范围。这导致对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及“核销”的计算方式进行调整。在2023年1月底,上述三类机构向实体经济提供的人民币余额达到了8410亿元,当月累计增加57亿元;而核销余额为1706亿元,当月累计增加30万元。此外,在计算中,我们采用了一致口径来处理所有数据。